据新县广播电视台报道:新县于4月14日召开全县巩固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县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吕旅、县长夏明夫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吕旅主持会议并讲话。吕旅指出,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工作,乡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负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更好”、营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和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
吕旅强调,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是前提,攻坚是关键,发展是根本。土地和建设市场、河道采砂、矿产资源开发、森林资源保护等管控工作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长效机制要落实到位,切实保护好新县的绿水青山。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机制,推动全县上下形成党政履责、部门尽责、干部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严格按照总书记指出“依托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搞活农村经济,是振兴乡村的好做法”的要求,秉承新发展理念,科学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吕旅指出,要树立尊商重商的理念。要围绕建设廉洁高效的行政环境,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做精企业政策服务。要培养亲商爱商的情怀,强化安商富商的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亲自研究了解、部署推进营商环境工作。要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跟踪问责,严肃处理。要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民主监督、媒体曝光等方式倒逼相关部门改进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要擦亮保商利商的利器,完善强商利商政策。县纪委监委、政法部门、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要发挥好监督问责、协调组织、依法打击的职责,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惠企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会上,对2019年度创建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通报。